近日,罗田法院营商办、审管办到罗田某贸易公司、罗田某砖厂开展案后回访,双方当事人对罗田法院开展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原告罗田某贸易公司和被告罗田某砖厂系多年合作伙伴,后因被告经营困难,货款未及时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讨,仍下欠水泥货款15万余元,遂诉至罗田法院。
案件受理后,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小微企业,承办法官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初步分析评估后,决定先采取保全措施。为尽量减少对企业可能产生的负面经济影响,承办法官在向被告送达《财产保全裁定书》同时,一并送达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告知书》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自评表》,引导被告对案件影响进行自评。
为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罗田法院主动作为、以保促调,经院领导和承办法官多次深入走访,了解双方企业困难,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原告同意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按期还款,本案至此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是罗田法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工作实施的一段剪影,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罗田法院持续推进“小切口”改革项目,深入研究涉企案件经济“双向分级”评估工作,在立审执全链条进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并引导涉企当事人填写自评意见,充分考虑当事人意愿和司法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可能对企业生存发展、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自今年五月底开展该项工作以来,罗田法院受理的391件涉企案件均按照“分级评估、分类处置”的要求办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在线评估率达到100%,实现制度运用的可标注、可倒查、可统计。
下一步,罗田法院将继续推进涉企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工作,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水平,以“小切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作为”。
(通讯员:漆智腾、余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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