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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十五案一日联调速解 一揽子解纷护民生

    2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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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原以为要打持久战,没想到开庭当天就拿到了欠的租金,不用跨省来回奔波。

    “原以为要打持久战,没想到开庭当天就拿到了欠的租金,不用跨省来回奔波。”


    近日,罗田法院凤山人民法庭通过庭中调解成功化解15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实现涉众案件“一揽子解纷”,获外省投资商户集体点赞。


    案情回顾


    2023年,外地客商叶某等15人将其名下共计19间商铺一并出租给王某使用,后因租金调整、合同履行等问题产生分歧协商未果,集体诉至法院。


    庭审调查中发现,被告受经济环境影响经营困难,希望原告能适度减免租金;而原告则表示租金一拖再拖,担忧让步可能引发的连锁风险,双方在“生存”与“权益”间陷入“互不退让”僵局。


    考虑到案件涉及民生就业、商户生计及辖区营商环境,法庭将调解作为突破口,承办法官以民法典合同编为基准,向双方明晰权利义务,陈述利害关系,同时融入“以和为贵”传统理念,引导换位思考。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付款,不然我不同意调解!”


    “若能减免部分租金,我立刻凑钱。”



    抓住双方态度松动的契机,承办法官一鼓作气,以类案判决案例释明法律后果,用“商户持续经营才能保障还款能力”的思路疏导顾虑。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首笔款项,剩余部分分期履行。当夕阳映红法庭,15份调解协议同步签署,三年纠纷在一日内消融。


    “涉众案件若简单判决,可能引发停业、维稳等次生问题。通过调解既能实质解纷,更能为商户‘输血’,是‘保就业、护营商’的最优解。”罗田法院凤山人民法庭庭长郑跃进表示,此次调解通过“法律释明+情理疏导”双轨并行,既保障债权人权益,又为小微企业留出生存空间,正是“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中的生动实践。


    监制:闫金洲


    审核:陈志新


    编辑:陈宇仪


    图文:金光鑫


    关键词: 调解 租金 15 商户 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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