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头条资讯

    发布投稿
    客服热线189-3863-0727
    广告

    财政部出台新规 推动管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0-01-01

    阅读:0

    评论:0

    举报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财政部18日对外发布通知,明确全面强化制度执行,提出了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夯实基础管理工作、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推动资产盘活利用、用好一体化系统等举措。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涉及面广、类型多样、情况复杂。通知明确,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强化管理制度执行。各级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效益。

    通知提出,夯实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家底清晰准确。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做好各类资产登记和核算,所有资本性支出应当形成资产并予以全程登记,准确完整登记资产信息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及时准确进行会计核算,避免已取得或已处置资产不做账务处理、已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未按照规定转入相关资产、无形资产未按照规定入账等问题。要落实资产定期盘点制度,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确保账实、账卡、账账相符。

    通知要求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置资产,严禁违规超标准配置资产;没有明确规定配置标准的,要结合单位履职需要、资产存量、使用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合理配置。

    在推动资产盘活利用方面,通知明确,各单位要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切实做到物尽其用。要及时掌握资产闲置、低效运转等使用情况,建立待盘活资产台账并动态更新,结合资产实际情况制定盘活方案。(申铖)

    编辑:李  茜

    责编:胡芳华

    审核:朱习芳


    关键词:

    人已打赏

        ×

        打赏支持

        打赏金额 ¥
        • 1元
        • 2元
        • 5元
        • 10元
        • 20元
        • 50元

        选择支付方式:

        打赏记录
        ×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

        打赏支持 喜欢就打赏支持一下小编吧~

        打赏金额¥{{ds_num}}
        打赏最多不超过100元,打赏须知

        收银台

        订单总价¥0.00

        剩余支付时间:000000

        手机扫码支付

        使用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

        余额(可用: ¥)
        为了您的账户安全,请尽快设置支付密码 去设置
        其他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