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全媒体记者曹征服、冯程、王剑)“咸丰县的一位村民在与病魔顽强抗争之后,在生命即将走到终点之际,毅然决定在去世后捐献自己的器官,彰显了无私的大爱。”11月12日,咸丰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丁勇刚告诉记者。

咸丰县的那一位(尊重其家属的意愿,匿名)捐献者捐献的肝脏、肾和角膜让五位患者重获新生。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和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在今年10月14日颁发给捐献者家属的《捐献证书》上,赞颂器官捐献者“挽救他人生命,彰显大爱情怀,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值得全社会尊崇和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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