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杨淳予、覃军)近日,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统筹协调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高乐山镇综治中心紧密合作,成功化解了一起务工受伤赔偿纠纷。
2025年11月,杨某梅就其与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庭审期间,仲裁员发现,双方争议的核心不仅在于确认劳动关系,最终目的是解决杨某梅在务工期间受伤后的相关赔偿问题。因该企业为外地公司,且杨某梅受伤程度较轻,其不愿较长时间地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向企业维权,因此有强烈的调解意愿。

仲裁员认为,虽然确认之诉通常不适用于调解,但可借助联动调解机制来化解矛盾。仲裁员在每日研判会上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并提出了联动调解的初步方案。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立即安排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介入,与仲裁员共同组成调解小组,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耐心且细致调解。经过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企业认识到自身在员工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不足,从而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这起务工受伤赔偿纠纷在联动调解机制的积极推动下,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化干戈为玉帛的良好局面。这也是仲裁委员会与乡镇综治中心深化联动机制、构建多元化解体系的一次生动实践。它不仅为劳动者提供了一条高效、便捷的维权途径,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还切实节约了司法和行政资源,将矛盾成功化解在基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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