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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保护无小事!咸丰严惩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2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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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黄晓红)日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接到县林业局移交线索,青灵山森林公园内发现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生态环境遭到直接破坏。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驱车赶赴事发现场,经现场勘查,违规倾倒情况属实。

    

    执法人员当即依法传唤当事人徐某到场核实情况。面对堆积的建筑垃圾,徐某起初心存侥幸,辩解道:“这是我自家的土地,就倒这么一小堆,应该不会有啥问题。”执法队员拿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指着第十五条严肃说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堆放建筑垃圾,森林公园属于生态敏感区域,此类行为更是触碰了生态保护的红线。”

    经过一番普法,徐某的侥幸心理得到了彻底打消,当场承认了错误。执法人员随即开展现场询问调查,逐一核实垃圾倾倒时间、来源、数量等关键信息,徐某全程积极配合调查,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法大队向徐某作出罚款处罚,同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其5日内将建筑垃圾全部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形成“发现-调查-处罚-整改”的完整执法闭环。

    

    目前,徐某已足额缴清罚款,倾倒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快速办结的背后,既是咸丰城管执法“快准严”的生动体现,更以个案普法的形式,向全社会传递了“生态保护无小事,违法必受惩”的刚性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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