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姚双双、雷玖一、薛源)8月9日,咸丰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就专项整治“无事酒”再部署、再加力,规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律不许操办“无事酒”,否则,坚决查办;倡导村民不操办“无事酒”,杜绝铺张浪费,共树文明新风。

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要求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区)党委、政府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专项整治“无事酒”。要求各村(社区)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和村规民约,引导村民不操办“无事酒”。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无事酒”的,坚决查办,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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