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全媒体记者覃嶺 实习记者杨韵立 通讯员沙正友、覃润)8月14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咸丰县人民法院、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咸丰县农业农村局、黔江区林业局、咸丰县林业局、黔江区生态环境局、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八家单位共同签署《鄂渝边区乌江流域(唐崖河—阿蓬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各方主体将强化协同治理,合力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共同筑牢鄂渝边区乌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唐崖河——阿蓬江流域全长249公里,面积5585平方公里,是乌江第一大支流。经咸丰县唐崖镇,在咸丰县朝阳寺镇湾塘进入黔江区(在黔江境内称阿蓬江),在重庆市酉阳县龚滩镇注入乌江,流域内生态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高,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以前,鄂渝边区存在边界不清、管理死角等问题,执法覆盖面存在瑕疵。

框架协议的签订是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的创新之举,也是践行“两山”理念、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的具体实践,将打破属地管理体制,有效推动鄂渝两地落实跨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责任,共同守卫乌江流域“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近年来,咸丰县、黔江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推行融合治理模式,建立区域协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协作保障机制,在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等方面携手合作,描绘了一幅共建共治共享的鄂渝边际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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