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安排,2023年3月9日至4月1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1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共咸丰县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县交运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咸县巡办发〔2023〕13号)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及调度会,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完成整改不收兵的要求。
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咸丰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5个、正在整改1个。在巡察整改期间,针对存在的问题政务记大过处分1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提醒谈话6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咸丰交通高质量发展凝聚能量。
中共咸丰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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