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头条资讯

    发布投稿
    客服热线189-3863-0727
    广告

    ​关于调整咸丰县城区公共交通客运票价通知

    200-01-01

    阅读:0

    评论:0

    举报

    咸发改价格〔2023〕9号

    咸丰县城市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县城市公交车票价的请示》(咸国投司文〔2022〕2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了相关工作,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咸丰县城区公共交通客运票价通知如下:

    一、营运范围

    1路线:猫儿岭村委会至白水坝工业园区

    2路线:晨光村至盐井坳

    3路线:青龙嘴、绕城北线、海玉名城、解放路、咸丰一中双向环线

    4路线:麻柳坝至新桥

    5路线:海玉名城(高速咸丰东出口)至火车站

    二、营运价格

    (一)县城区空调公交车票价

    每条线路实行全程一票制每人每次2元。空调开启规定: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和12月1日到次年3月1日期间,以及在此期间外车内温度≥28℃或者≤12℃,经营者应当开启车内空调设施。

    (二)优惠政策

    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残疾人、最美咸丰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车;每位普通乘客可免费携带1名1.2米以下儿童乘车,超过1名的需支付乘车费用;对购买公交IC卡的学生实行5折,即1.00元/人次,对购买公交IC卡的普通乘客实行9折优惠,即1.80元/人次。

    三、严格执行价格公示

    请你公司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搞好价格公示,确保价格方案的顺利实施。严格执行票价政策,自觉接受价格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反价格政策,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县物价局关于县城区公交车客运价格的批复》(咸价价格〔2008〕16号)、《关于咸丰县城市公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收费主体的批复》(咸发改价格〔2019〕8号)同时废止。

    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5日


    关键词:

    人已打赏

        ×

        打赏支持

        打赏金额 ¥
        • 1元
        • 2元
        • 5元
        • 10元
        • 20元
        • 50元

        选择支付方式:

        打赏记录
        ×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

        打赏支持 喜欢就打赏支持一下小编吧~

        打赏金额¥{{ds_num}}
        打赏最多不超过100元,打赏须知

        收银台

        订单总价¥0.00

        剩余支付时间:000000

        手机扫码支付

        使用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

        其他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