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李瑾)近日,县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通过“庭前会议+多元调解”模式,成功化解涉银行、房产开发商及城投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某房产开发商与某商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000万元用于楼盘建设,某县城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因房地产市场波动及销售回款滞后,开发商无力按期偿还本息,银行遂欲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开发商名下账户。
县人民法院介入后,发现若直接保全将导致项目烂尾、数百购房者的权益将受损,且案涉某县城投公司承担多项民生基建项目,直接保全可能影响公共服务。主审法官多次组织双方磋商,最终促成“宣布到期+资产置换”方案,开发商以在建房屋抵偿债务,银行不采取保全措施,项目得以重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法院的协调下,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既保障了金融机构信贷安全,又为陷入困境的企业提供了喘息空间,实现了“司法护航、多方共赢”的营商环境优化目标。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坚持深化“法院+金融+政府”协同机制,构建金融纠纷“预防+化解”生态链,建立企业“法治体检”制度,为县域重点企业提示合同风险;推广“线上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缩短纠纷解决周期;设立金融审判“绿色通道”,对涉民生项目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执行,致力长效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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