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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客户端|湖北咸丰法院:“先行调解”促执行

    2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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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再通过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从“要我履行”转变为“我要履行”,打造“先行调解+自动履行”工作模式。该院活龙坪法庭运用这一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两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8年,七旬老人刘某出于邻居情谊,将3万元养老钱借给了王某。可还款期限到了,王某却一拖再拖,几年追讨下来毫无结果。刘某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启动“先行调解”机制。法庭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员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经过耐心释法明理,王某表示愿意还款,并与刘某达成一致:每月偿还3000元,直至欠款还清。

    为切实保障协议能够按约履行,活龙坪法庭向王某发放《自动履行告知书》,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建立“跟踪督促”机制,法官通过短信提醒、电话沟通、微信跟进等方式,每月定时了解还款进度,做到“案案有提醒、月月有回音”。如今,随着最后一笔还款到账,这场跨越数年的欠款纠纷圆满落幕。

    成功化解的还有另一起欠款纠纷案。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好友张某借款1.2万元,约定2024年5月还清。到期后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双方甚至爆发言语冲突,张某追讨无果,于今年7月诉至法院。法官阅卷后发现此案调解空间很大,遂联系王某,从情理法多角度对他进行劝导。最终王某表示会尽快还钱。立案第二天,王某就主动与张某沟通解释并还清了欠款,张某随后也递交了撤诉申请。通过“先行调解”,一场可能反目的朋友纠纷,在“无讼”中实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

    “过去不少案件,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执行环节容易卡壳。现在把功夫下在前面,效果大不一样。”活龙坪法庭庭长陈趎介绍说,对于达成的调解协议,法庭会持续跟踪督促,确保“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张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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