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罗田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情况的报告,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县委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秦新平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朱建荣、李帝武、张军、程静及25名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委员、副县长姜焕勇,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监察委员会、县人大各专委会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持续加大地质勘查投入,健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刚性震慑,全力推动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绿色可持续发展。要严格贯彻执行《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压紧压实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升应急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出行安全。要抓实抓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对已整改到位问题巩固成效,对正在整改和需持续整改问题紧盯不放、限期销号,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管好用好每一笔财政资金。
会议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求全县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深学细悟、笃行实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人大监督职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聚焦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堵点,强化跟踪监督、联动监督、刚性监督,确保制度落地生根、执行不打折扣,切实将生态文明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加快建成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先行区贡献智慧力量。
作者丨李田
一审丨李遥
二审丨黄碧梧
终审丨李顺
(作者:李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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