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田玉娇、胡艳)近日,咸丰县人民法院以调解促共赢,妥善化解一起茶苗买卖合同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力量。
某山茶油公司与某山茶专业合作社本是合作多年的伙伴,合作社分别于2019年、2021年向该公司购买总价值37万元的茶苗。合作社分别于2023年、2024年支付购茶苗款10万元、8万元,剩余19万元欠款却久拖未决。无奈之下,公司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深入研判案情,深知这起纠纷不仅关乎双方“钱袋子”,更影响着企业的健康发展和营商环境。法官努力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一方面向原告释明被告实际经营困难,另一方面督促被告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剩余19万元分3期支付,于2027年底付清。这样既保障了原告合法权益,又为被告赢得了缓冲期,实现了双赢。
恩施日报2025年5月22日第A06版: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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