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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去世后,继承人能否直接起诉债务人?

    2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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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冉 洁

    当债权人突然离世后,留下的借条是否就成了一张废纸?继承人又该如何主张权利?

    近日,咸丰县人民法院坪坝营法庭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一位老人溘然长逝后,其家属手持父亲留下的借据,依法向债务人追索欠款。法庭悉心调解,不仅高效维护了逝者及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更以司法智慧和温度,将一场可能对簿公堂的纠纷化解于和谐之中,传递出守护民生的司法温度。

    已故老人杨某生前出于信任,将其部分积蓄出借给覃某用于工地资金周转。偿还部分款项后,覃某向老人出具了欠条,载明尚欠82000元。天有不测风云,2024年,老人不幸因病离世,其子女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该借据,但多次联系覃某沟通还款事宜未果。债务人覃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老人家属最终选择诉诸法律,以法定继承人身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覃某清偿债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敏锐地察觉到案件的特殊性:这不仅关乎逝者杨某生前财产权益能否最终实现,也牵动着继承人的情感和期待;而债务人覃某也并非恶意赖账,坦言近年经营受挫,还款能力确实受限。法官果断决定将调解作为优先路径,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达到双赢效果。

    调解时,法官双管齐下:一方面,向覃某释法明理,清晰阐明杨某虽已故去,但其合法享有的债权属于遗产范畴,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如今继承人主张权利,覃某理应秉持诚信,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法官耐心倾听覃某讲述的实际困难所在,并积极搭建沟通桥梁,组织双方坦诚交流。

    覃某表示确有还款意愿,但眼下经济拮据,同时提到老人在世时曾以现金方式偿还过数万元,可惜因老人离世,现难以举证。杨某的子女在了解还款情况及对方难处后,也展现了宽容态度。

    最终,在法官情理法交融的悉心协调下,双方消除隔阂,达成调解协议:覃某向杨某的妻子及子女一次性支付50000元。

    这份凝聚着双方理解与法院智慧的调解协议,经法院依法审查确认,被赋予了强制执行力。一纸温情的调解书,为这场跨越生死的债务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强调:合法债权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如债权人死亡,其债权不会随之消失,而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依法保障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让逝者的“遗产”债权得以实现,更体现了咸丰法院在处理涉民生案件时,兼顾法理与人情,注重实质化解矛盾的司法理念。通过高效、和谐的纠纷解决方式,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量,让生者的权益得到保障,让逝者的信任得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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