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邢丽娟)“从申请仲裁到调解结案,仅用3天时间。只要把资料一提交,企业资格核实、工伤保险缴纳查询、项目工程的总分包情况等事情,都不用自己去查询,真是高效。”日前,农民工陈某林如是说。
前不久,农民工陈某林在恩施州某建筑劳务公司分包的项目工地务工时,不慎受伤,后被评定为10级伤残。他前往县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委认定案件较为简单,若走仲裁庭审程序,则较为复杂,于是便把案件转至县“人社+工会”调解委员会。
调解委员会在接收案件的当天,便组织企业代表和劳动者当面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经过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企业方同意按照规定给予陈某林相应的工伤赔偿。
整个调解过程公平公正,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让企业方感受到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带来的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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