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2020〕38号、鄂人社发〔2022〕25号、恩施州人社函〔2022〕45号、咸丰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村(社区)用人单位上报所在乡镇人社中心初审,并报乡镇(区)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2024年第一季度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810人,按照上级对使用乡村公益岗位人员劳务报酬400元/人/月的标准核发,拟应拨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报酬资金玖拾陆万柒仟陆佰元整(¥:967600.00)。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6668029。
附:咸丰县2024年第一季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汇总表.xlsx
咸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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