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保险防贫作用,增强我县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结合《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和咸丰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会议精神,特制定了咸丰县2024年“防贫保”项目实施方案。咸丰县“防贫保”保险由人保财险咸丰支公司承保,现将保险内容公示如下:
(一)保险对象
全县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
(二)保险标的
1.种植产业:水果、蔬菜、中药材,单项种植一亩以下的不属于承保标的;
2.养殖产业:猪、牛、羊、蜜蜂;
3.农房:全县所有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的房屋;
4.人身意外、伤残: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户同一户口本项下家庭成员(含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残疾;
5.因学致贫返贫:未消除风险监测户家庭子女被全日制高等院校(包含:高职高专、本科及以上)录取入学,由乡镇(区)审核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意后,补助生活费5000元/生/年;
6.因丧失主要劳力返贫:未消除风险监测户因大病、因残疾及其他特殊原因丧失主要劳动力,造成家庭无生活来源,由乡镇(区)审核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意后,补助生活费5000元/户/年。
(三)保险责任及限额
1、种植产业:水果600/亩、蔬菜400元/亩、中药材1000元/亩。
2、养殖产业:猪800/头、牛4000元/头、羊600元/头、蜜蜂300/箱。
3、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50000元/户。
4、家用电器5000元/户。
5、人身意外伤害意外身故、残疾20000元/户。
6、因学致贫返贫:补助生活费5000元/生/年。
7、因丧失主要劳动力返贫:补助生活费5000元/户/年。
理赔赔付标准依照相应保险条款执行,补助需要主管局审核后进行补助。
保险期限为2024年4月25至2025年4月24日。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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