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取消辖区清坪集镇部分道路路内停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清利街全路段、清源街全路段路内停车位。
二、集镇区域内未施划停车位的路段,禁止车辆占道停放;严禁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公共通道停车。
三、本通告自2024年10月4日起施行。
对违反以上管理规定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现场查处和非现场电警抓拍等方式,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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