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春节前后广大市民停车需求,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决定临时调整城区“潮汐停车位”停车时限,适时对咸丰城区解放路等路段采取临时交通限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5年1月19日至2025年2月13日8:30,咸丰城区“潮汐停车位”实行不限时停车,不予处罚。所有车辆应同向有序停放,不得越线停放。
二、对轻微和一般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轻微免处”“首违不罚”措施。
三、1月23日至27日,根据交通流量情况,适时对咸丰城区解放路、沿河路、观音桥巷(绕城线至观音桥市场连接线)、北门路、金烟路采取临时交通限制措施,缓解交通通行压力。
特此通告
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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