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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丰县住建领域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 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2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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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监管效能,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住建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2025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根据联合抽查计划清单依次开展联合抽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房地产开发、估价等房地产从业单位、房屋市政在建项目、从事物业服务和管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为抽查对象,抽取比例和频次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实行差别化监管。对以A类市场主体为抽查对象,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对以B类市场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不变;对以C类市场主体抽查对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对以D类市场主体抽查对象,针对性加大抽查比例。

    三、抽查内容

    (一)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勘察、设计、检测等中介机构及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产品的监督检查

    1.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2.抽查事项

    县住建局: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抽查;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执业人员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产品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检查登记注册和公示信息。

    (二)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1.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2.抽查事项

    县住建局: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房地产行业网签备案价及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

    (三)对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

    1.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2.抽查事项

    县住建局: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县发改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及有关规定的情况;投资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批复内容、标准、规模实施。

    县统计局: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县消防救援大队:建筑工程的消防资料,建设工程的消防现场检查情况、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四)对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1.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配合部门:县消防救援大队

    2.抽查事项

    县住建局:对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县消防救援大队:使用领域消防产品检查。

    四、抽查方式

    主要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调查咨询、网络监测、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测检验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县住建局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确定抽查组数、抽查每组抽查人数,并告知参与部门。

    (二)名单抽取及派发

    1.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2.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三)实施抽查检查。对被检查对象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录入公示抽查结果。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县市场监管局汇总被检查对象的检查情况,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内部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被抽查对象涉及责令改正、违法线索移交等后处理的,需按相关要求处理,并做好各个流程资料的收集,实行闭环管理。

    六、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住建局的安排搞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参与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县住建局要提前搞好车辆等相关协调工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联合成员单位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严格廉洁自律。抽查检查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抽查检查工作,严明抽查检查纪律,严禁接受检查对象宴请,不得谋取其他利益,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加强结果运用。加强抽查结果公示公开,并根据工作需要,将抽查结果与相关部门共享,作为检查对象信用状况分类的重要考量,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

                           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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