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和职能优化调整需要,经中共咸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咸丰县投资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咸丰县投资和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7月7日起,我单位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等均将使用“咸丰县投资和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名称,并启用“咸丰县投资和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印章,原“咸丰县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印章停止使用。
二、单位更名后,原“咸丰县投资管理服务中心”的全部职能由“咸丰县投资和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承接,并增加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职责。更名前发布的各类文件、签订的合同协议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保持不变。
三、除单位名称变更外,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其他信息保持不变。
因单位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咸丰县投资和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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