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丰县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咸政办发〔2021〕23号》、《咸丰县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咸政发〔2022〕9号》文件精神,现将咸丰县“免申即享”认定类惠企政策项目清单(第二批)公示如下:
咸丰县“免申即享”认定类惠企政策项目清单(第二批)
序号
政策类型
惠企政策事项
责任部门
1
品牌建设政策奖励
对新申报成为省级、国家级“两化融合”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30万元。
县科经局
2
品牌建设政策奖励
对新申报成为省级云上标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县科经局
3
品牌建设政策奖励
对新申报成为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50万元。
县科经局
4
品牌建设政策奖励
对新申报成为省级、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100万元。
县科经局
5
设备补贴政策奖励
对新引进项目一次性新设备投资达1000万元至(含)3000万元的,补助5%;3000万元(含)以上的,补助10%。
咸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经局
6
设备补贴政策奖励
对本地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两年内生产设备投资达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2000万元(含)以上,分别按生产设备发票投资额的10%、15%、20% 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县科经局
7
设备补贴政策奖励
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县科经局
8
财税金融政策奖励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且利润增幅超过当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20万元、50万元。
县科经局
9
财税金融政策奖励
对新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县科经局
10
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奖励
对连续三年成功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1万元补助。
县科经局
11
商贸发展政策奖励
新进入规上服务业企业和限上批发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进零售住宿餐饮限上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对新进大个体奖励1万元。
县科经局
12
商贸发展政策奖励
对当年首次实现出口且出口额达到10万美元以上(含)的自营出口企业,奖励人民币1万元;对当年首次实现出口且出口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含)的自营出口企业,奖励人民币3万元。对当年产生实际出口的外贸企业予以相应补助:生产企业当年每实现出口额1美元,给予补贴人民币0.1元;贸易企业当年每实现出口额1美元,给予补贴人民币0.04元。
县科经局
公示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1日,公示期内,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邮箱:xfxkjj@163.com
联系电话:0718-6893468
联系地址:咸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高乐山镇沿河路8号)
咸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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